原文链接:http://www.app.dawuhanapp.com/p/46838419.html
本案承办律师: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 严子翔 律师
● 案情介绍
建国与小莉结婚并育有一女桐桐。2015年3月,两人协议离婚,并签署了《离婚协议书》。协议明确约定,女儿桐桐由女方小莉抚养,男方建国每月需支付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2000元,直至孩子学业结束,同时男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。
但自领取离婚证后,建国却从未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,分文未付抚养费。桐桐在成长过程中,生活、教育等各项开支仅由母亲小莉一人承担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桐桐在小莉的代理下,将父亲建国诉至法院,要求其支付自201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期间合计132个月的抚养费264000元,并承担本案诉讼费。
庭审当日,被告建国经法院传唤,却未到庭参加诉讼,这意味着他主动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真实有效,而建国确实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。最终,法院缺席判决被告建国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,向原告桐桐支付从2015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2月17日的抚养费共计262000元。
同时,法院明确告知,若建国逾期支付,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,且若有逃避执行等行为,还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强制措施,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● 律师说法
在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,蕴含着多项重要的法律知识点,值得深入解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: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” 这意味着,当未成年子女面临父、母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时,完全可以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索要抚养费,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合法权利。
此外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二款明确指出,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这一规定清晰表明,婚姻关系的解除绝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间法律关系的终结,无论夫妻双方婚姻状态如何,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对子女的抚养责任。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进一步规定,离婚后,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,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,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,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在本案中,建国与小莉在《离婚协议书》中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期限作出了清晰约定,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具有法律效力,建国作为协议的一方,应当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应义务。
这起案件也给广大父母敲响了警钟:抚养子女不仅是道德层面的应尽义务,更是不容推卸的法律责任。即便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,也应始终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放在首位,自觉履行抚养义务。对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,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是保障孩子正常生活、学习的基本前提;而对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,当对方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时,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,坚定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。
相关文章- 从 “承包协议” 到劳动关系:法律为骑手权益撑腰…原文链接:http://www.app.dawuhanapp.com/p/46836059.html本案承办律师: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 程琦 律师● 案情介绍小念(化名)与甲公司签订《配送业务承包服务协议》,从事外卖配送工作。作为乙集团旗下运营公司,甲公司负责管理相关外卖站点。2024年2月,因站点撤销,甲公司解除与小念的业务关系。小念诉请确认劳动关系,并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、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。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请,小念上诉后,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,认定双方在小念与甲...…

- 月薪 3520 元却面临 15 万违约金?法院:普通员工竞业协议无…原文链接:http://www.app.dawuhanapp.com/p/46840627.html本案承办律师: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 刘玲 律师●案情介绍2023年3月,张明(化名)入职某展示有限公司,签订3年劳动合同,任销售员,月工资3520元,负责客户对接与业务拓展,同时签署《保密协议》和《竞业限制协议书》。2024年3月25日,仍在职的张明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,与浙江某珠宝店签订38.8万元《工程设计施工合同》。展示公司认为其违反相关协议,于2024年4月申...…

-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约定是承诺更是法律责任原文链接:http://www.app.dawuhanapp.com/p/46838419.html本案承办律师: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 严子翔 律师● 案情介绍 建国与小莉结婚并育有一女桐桐。2015年3月,两人协议离婚,并签署了《离婚协议书》。协议明确约定,女儿桐桐由女方小莉抚养,男方建国每月需支付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2000元,直至孩子学业结束,同时男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。 但自领取离婚证后,建国却从未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,分文未付抚养费。桐桐在成...…

- 欠薪引发连环诉讼:从工资差额到经济补偿的维权之路…原文链接:http://www.app.dawuhanapp.com/p/46842380.html本案承办律师: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 严子翔 律师● 案情介绍2014年4月,沈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,先后担任市场专员、校区校长等职务,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2020年5月,沈某委托律师向公司发送《律师函》,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且未经同意调岗降薪为由,声明于2020年4月29日解除劳动合同。随后,沈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工资。经审理,仲裁委于...…
